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(以下簡稱本準則)於104年11月24日訂定發布,歷經2次修正,前次於113年6月27日修正發布。本次修正係因應資料大量快速運算處理、人工智慧相關產業發展帶動用電增長趨勢,於能源使用類新增資料處理、主機及網站代管服務業,並訂定能源效率審查基準;另考量本準則施行多年,國內已累積一定審查經驗,並配合現行實務審查方式,修正本準則關於能源使用數量、種類及區位之審查規範,以符合實務運作現況。爰此,邀請相關專家學者、產業及公協會代表共同研討檢視相關修正草案內容。
1.會議時間:114年8月12日(二)下午2點
2.會議地點:集思北科大會議中心貝塔廳 (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億光大樓2樓)
3.會議議程: